【摘要】农村宅基地确权,与父母户口没分开有什么影响吗?...
有朋友反映目前农村老家在统计宅基地,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在2020年底全国要基本完成宅基地确权工作。而在宅基地确权过程中,权属调查是很重要的一步,相关工作人员会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所以大家看到的宅基地统计,可能就是在进行权属调查。
目前各地的宅基地确权工作进展不一,有的地区已完成确权工作,有的地区的确权工作在进行中,有的地区的确权工作还没开始。目前一些未完成宅基地确权的地区在加紧进行宅基地确权工作,对于宅基地确权,很多朋友也是有很多疑问的,下面我们来了解下。
一、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源有哪些?
根据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包括: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等。
特别提醒:在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前,大家要及时准备好以上文件资料,有些需要补办文件资料的,也要提前进行,否则可能会导致宅基地不能确权,从而损害自己的宅基地权益。
二、农村统计宅基地,与父母户口没分开有什么影响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所以在此次宅基地确权时,也是严格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对于“一户多宅”、超占面积等情况是不能确权的。那么,农村宅基地确权,与父母户口没分开有什么影响吗?
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
不过,考虑到实践中户籍管理与宅基地管理不衔接,因此《通知》规定,对于那些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可以结合实际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也就是说,如果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在确权时会特殊处理的,这种情况下的“一户多宅”或超占面积也是可以确权的;如果不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那还是应严格遵守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不得超过当地宅基地面积标准等要求。
你们当地宅基地确权工作完成了吗?关于宅基地确权你还有其它疑问吗?欢迎留言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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